收集驴友行记专偷古宅木门(图)
发布时间:2024-03-16 20:10:36 作者: 爱游戏电竞竞猜

  中心提示使用互联网收集古民居文物材料,然后踩点,趁夜入村偷盗,卖得赃物数万元,且接连作案——这样一个活泼在荥阳、博爱的4人文物偷盗团伙,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,两名主犯近来别离领刑3年零2个月。

  昨日上午,多名郑州古民居维护志愿者向大河报反映了这一事情。随后,大河报记者在我国裁判文书网见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本年9月23日发布的“(2015)郑刑一终字第219号”刑事裁决书。

  裁决书显现,2014年9月9日清晨2时许,闪某、李某某、杨某某经预谋后,驾驭2辆面包车到荥阳市广武镇苏寨村,将郑州市文物维护单位苏氏民居的8扇木门盗走,销赃获利2.2万元。蒋某某明知该8扇木门系李某某等人偷盗所得,仍予以收买,后以3万元价格转卖牟利。

  经河南省文物断定委员会断定,苏氏民居(含家庙)归于清代前期民居修建,具有较高的前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。被盗的8扇木门全体构图精巧,雕琢详尽,作为一组可定为三级文物。

  河南瑰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辨别断定所断定显现,被盗苏氏民居的8扇木门价值人民币20万元左右。

  材料显现,荥阳市广武镇苏寨村为宋代苏辙后人久居之地,原名高阳寨,逐步发展壮大成为苏家寨,后更名为苏寨,现存苏氏古民居、宗祠、石碑等文物。

  苏氏古宅案案发后,闪某、李某某、杨某某、蒋某某被荥阳市公安局捕获。依据供述,该团伙还施行了另一起偷盗古民居案子。

  经查明,2014年8月初,闪某、李某某经预谋后,驾面包车到博爱县许亮镇陈范村,将乡民窦某某老宅的4扇木门盗走,最终以19500元价格卖给了蒋某某。闪某分得1万元,李某某分得9500元。

  经河南瑰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辨别断定所断定,该4扇木门属清代遗物,雕琢精巧,有必定的前史价值和艺术价值,参照现在同类品市场行情,价值人民币20000元左右。

  材料显现,陈范村为唐朝著名诗人、丞相元稹故乡,古民居遗存较多。元稹著有传奇《莺莺传》,还有《元氏长庆集》60卷,补遗6卷,存诗830余首,录入诗赋、诏册、铭谏、论议等共100卷,是唐朝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和中坚力量,与白居易齐名,世称“元白”。

  办案机关查明,他们作案之前,都会使用互联网收集驴友、志愿者发布的古民居图片材料,然后踩点至深夜施行偷盗。每次偷盗,他们都驾驭面包车带着撬杠、蒙布、老虎钳等作案工具,还进行分工。

  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:被告人闪某犯偷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被告人李某某犯偷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被告人杨某某犯偷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被告人蒋某某犯粉饰、隐秘违法所开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